北京安通学校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辅导内部资料
经济法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考情分析】
在最近5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为5分——8分,平均分值为6.2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2005年综合题的部分考点来自本章。2010年本章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和以往内容作了颠覆性变更,具有抽象性和体系性。预计分数在8分左右。
最近5年题型题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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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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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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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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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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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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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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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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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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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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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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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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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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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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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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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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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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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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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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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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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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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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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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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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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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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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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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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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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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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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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题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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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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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基本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二)熟悉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主体的界定和分类
(三)了解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主要内容
一、经济法的产生(略)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所谓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2、所谓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三、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是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由于经济法主要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因而经济法体系也包括两大部分,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其中,宏观调控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也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
二、经济法的渊源(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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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成功即命运改变!一定要努力,改变自己的处境!加油! |
| 2010年安通学校经济法讲义.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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