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就在半个月后开始,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备考,鲤鱼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考试的练习题,快来看看吧。
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辩论权之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整个审判程序中,即贯穿于从当事人起诉到诉讼终结的整个过程,不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选项B正确。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辩论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也可以运用书面形式表达,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就是在行使辩论权。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据此可知,辩论权行使的主体是诉讼当事人,证人不是诉讼当事人,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在履行作证义务,而非行使辩论权。
选项D正确。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质和辩论。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争议。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的争议,也就没有辩论原则适用的余地。因此,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2、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张某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货款,属于无权代理,该行为对王某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本题中,张某并没有为王某谋取利益的意思,因此不成立无因管理。另外,王某和张某之间是正常买卖,也不属于不当得利。
3、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 )
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选项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据此可知,“管辖错误”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故不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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